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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视线】姐妹转借医保卡被移送公安机关!

成都医保 2021-06-25






昨天,有人跟小编吐槽

说他表弟想借他医保卡住院

但是没借给他

于是表弟就觉得他抠门

还生他气了

搞得他很郁闷



这位兄弟

你做的很对

社保卡、医保卡

你借或者出借都是要不得嘞

否则是要构成违法犯罪的哦


就是一家人之间

也不能随意转借的

前段时间昆明就有这种情况

姐妹转借医保卡冒名就医

涉嫌欺诈骗保被移送公安机关




姐姐冯某某患有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先后5次住院治疗。因为冯某某2016年未参加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因此冯某某的妹妹就将自己的身份证、医保卡提供给姐姐,让她冒名住院,共计骗取医保待遇13.32万元。由于涉嫌犯罪,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2018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了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具体行为,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可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该文件明确规定涉及参保人员的这四类欺诈骗保行为: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在成都的要注意哈

如果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追回其

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的医疗费用

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并视情节轻重

暂停其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将本人的社会保险卡借给他人冒名住院或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就医的;

2、伪造或冒用他人社会保险卡住院或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就医的。


再次提醒大家

以后自己的社保卡、医保卡

千万不要随便借给别人使用哦

后果严重的话

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合理合法合规

使用社保卡、医保卡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与义务




主管: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来源:健康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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